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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新站区拖车

文字:[大][中][小]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7/7/2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
   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,简称合肥新站区。1995年4月,新火车站建设区被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,冠名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。
    新站区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,车辆越来越多,部分车主随意停放、占道停放,阻碍了车辆及行人正常通行秩序,甚至个别车辆还停放在盲道上,引起商家投诉和过往群众强烈愤慨。车辆不按照规则停放不仅影响市容,阻碍交通,还占用公共资源,很多报废车辆长时间停放,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。
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,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
(一)在设有禁停标志、标线的路段,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、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、施工地段,不得停车;
(二)交叉路口、铁路道口、急弯路、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、桥梁、陡坡、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,不得停车;
(三)公共汽车站、急救站、加油站、消防栓或者消防队(站)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,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,不得停车;
(四)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,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;
(五)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,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,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,立即驶离;
(六)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。
          
    近期由交警新站大队牵头,与城管部门联合开展违停集中整治行动:(物流大道、扶疏西路、颍河路、龙门岭路、武里山路)五条严管道路为主,对站区范围内违停现象进行拖移。内容包括:机动车未按规定区域、位置和划定的车位停放的,以及长期停放在道路两侧、人行道上机动车、非机动车(僵尸车);非机动车未按规定区域和位置停放的,或在指定位置和区域内未按规定乱停乱放的。
拖车不是目的,改善站区道路交通环境、提升新站区形象才是目的。所以我们新站城管局和交警部门在强化整治行动的同时,加强宣传开展站区整治打击违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,并会对典型的案例进行曝光,从而引导社会共同参与到规范车辆秩序工作中来,共同推动机动车、非机动车驾驶人形成遵章行车、文明停车的良好习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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